5月30日,据台媒报道,针对汪小菲爆料大S曾多次使用他人处方服用违禁药物并要自己每月支付100万台币(约23万人民币)一事,大S经纪人回应称:“熙媛从不做违法的事情,她也从来不强迫身边的任何人做任何事。”经纪人表示大S从第三胎流产之后身体便无法应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两个孩子都还小,都是大S在照顾,所以她尽量把时间留给孩子,至于每月100万台币是汪小菲自愿包袱的家用费用,“据我所知他们俩从结婚之后家中的开销都是两人平分,那100万是熙媛收入减少后,小菲自愿包袱的家用费用,离婚后依旧保持原状,没有多一毛钱,这是我所知道的状况。”
5月30日,汪小菲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文,发文内容里详述了与大S的离婚时间线,称大S长期通过他人处方服用违禁药物。随后,汪小菲删除了这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