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打人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一些老百姓包含外地投资人和老板纷纷站出来实名举报自己的亲自遭遇,有网友发现,第一个实名举报唐山黑恶权势的是汪小菲,他曾实名爆料过自己在唐山投资俏江南,不料财产被当地开发商不法侵犯抵押的遭遇。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今年1月10日,法院公开了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文书显示,原告俏江南公司诉称,2011年9月,原告与被告唐山城投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商定购买被告开发的南湖美食广场D4-1-D4楼,总金额7000余万,但原告实施购房付款义务,被告却一直不予办理产权证。鉴于被告违背合同法规定,原告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及补充协定,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购房款及利息等。此外,《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诉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买受人能够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丧失,并能够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定;被告唐山城投房地产公司返还原告俏江南公司购房款约6966.76万元,并补偿原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滞纳金共计约101.7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已付购房款的0.2倍)约1408.01万元。
开庭公告显示,本案二审于2021年9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尚无相关二审判决文书公布。